►學生團體保險(在學期間):學生因疾病或遭遇意外傷害事故、特定意外事故以致身故、殘廢或需要治療時(疾病治療不含門診),均屬本保險責任範圍。
- 等整個療程結束後(但最好事發一年內申請),跟醫院申請[診斷證明書]與[醫療收據正本或副本]。如有骨折請準備X光相關資料。
- 準備學生本人的郵局或銀行[存簿影本]。
- 準備學生事發時間所屬學年度的學雜費[繳費證明](同樣在出納組學雜費網站http://140.117.147.250/SLSMS/stu/tfstu_login.php下載並列印)。
- 下載並填寫事發時間所屬學年度的理賠申請書。
- 上述資料繳交至行政大樓五樓5008室校園組-陳淑卿小姐,校內分機:2909。
►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(校外實習期間):學生因遭受意外事故(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),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身故、失能、需要門診或住院治療者,依照契約的約定保險責任範圍。
- 理賠申請書:意外請詳填事故日期跟事故經過。左邊申請人:請簽上事故人大名。保單號碼不用寫、要保單位蓋章要蓋院章。
- 診斷書正本(如有急診或住院或門診請在診斷書上備註清楚日期)
- 收據:副本可,但要拿去醫院櫃檯蓋醫院的院章,不是自行影印的。如看兩間以上醫院或診所,各自都需一份診斷書+收據。
- 事故人存摺封面影本
- 事故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- 如為車禍請附上車禍的報警三連單影本
- 若有造成骨折(骨裂)情形時,請額外再附上X光光碟片。
- 以上文件備齊後請寄到「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349號6樓 理賠承辦窗口收」
- 若對於理賠特殊情況及資料準備有疑問,請直洽07-3327259 分機24 洪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