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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創新半導體製造研究所申請逕修讀博士相關事宜

  • 辦理依據:

依據「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」辦理(詳如附件一)

  • 申請資格:

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,成績優異,並符合下列標準之一:

  1.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碩士班前三分之一以內,具研究潛力者。
  2. 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所評定為成績優異,具研究潛力者。
  3. 製造所博士班僅限製造所碩士班研究生申請。
  • 申請期限:

11481()11487()17:00止。

  • 申請程序:
  1. 擬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碩士班研究生,即日起可下載附件二之申請書。
  2. 填妥申請書後,於申請期限內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具學業成績資料。
  3. 11487日前,將申請書連同以下文件送至創新半導體製造研究所提出申請:

(A) 副教授(或以上)兩位推薦函。

(B) 歷年成績單。

(C) 讀書計畫或預計研究計畫。

  • 審查結果公告:

申請審查通過者,由教務處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於教務處網站。通過者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起開始修讀博士學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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