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5學年度第1學期半導體學院研究生申辦轉所事宜[申請10/1(四)~10/12(一)17:00止]
一、依據「國立中山大學半導體及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研究生轉所作業規定」辦理(如附件一)。
二、開放申請轉入研究所:先進半導體封測研究所、電子材料與機電整合研究所、創新半導體製造研究所。
三、申請資格:
(一)本學院研究生(以下簡稱學生)得於修業滿一學期後轉入本學院不同研究所(休學不計入年限)。
(二)申請轉入創新半導體製造研究所者,須符合以下條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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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就讀 |
申請轉入須符合條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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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一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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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二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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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申請期間:115年10月1日(四)至115年10月12日(一)17:00止。
五、申請程序:擬申請轉所之學生須填妥「研究生轉所申請書」(如附件二)並檢附「學生轉換研究院申請資料」(如附件三),於申請期間內將申請書及審查資料送至院辦公室。申請書須經原所屬研究所(導師或指導教授、所長)及院長簽核後,續送合作企業、擬轉入研究所進行審查。必要時,原所屬研究所、合作企業及擬轉入研究所得要求申請者進行面談。
六、轉所核定名單預計於116年1月29日(五)公告,本學期經核准轉所學生自115學年度第2學期轉入該所。本學院學生轉院後,不得因此要求延長修業年限,且須完成轉入所規定之畢業條件,方得畢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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